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印發的《新型能源體系建設“十五五”規劃》提出,2030年初步建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。

規劃提出“十五五”時期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的主要目標,其中,能源綜合生產能力達到58億噸標準煤,電力系統互補互濟和安全韌性水平全面提升,能源進口多元可控;煤炭和石油消費達峰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%,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比重超過50%、成為電力裝機主體,非化石能源發電量比重達到50%、成為電量主體;堅強韌性、綠色低碳、集成融合、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建設,新型電力系統初步建成;能源產業鏈關鍵技術裝備實現總體自主可控,邁入世界能源科技創新國家前列;適應新型能源體系的市場和價格機制加快健全,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基本建成。
在空間布局方面,堅持“全國一盤棋”,統籌能源和經濟、總量和結構、全國和區域、國內和國際,推動非化石能源供應形成五大增長板塊,鞏固優化化石能源生產基地,加強能源開發與用能產業布局協同,統籌優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,不斷拓展多元化進口通道。
規劃提出,構建先進適配的新型能源基礎設施體系,構建堅強韌性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,構建綠色低碳的能源消費體系,構建自立自強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,構建協同高效的現代化能源治理體系,構建立體多元的能源國際合作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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